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精神,我校2024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地区、乡村振兴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二)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一)报名
1.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00:00—2024年4月26日00:00。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我校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一)“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二)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一)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 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pdf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一)网上报名
1.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
2.证明材料需要考生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6日-2024年4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读。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考生组织报名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拟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并通过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考志愿。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三)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综合各省(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历年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及选科要求见附件1,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一)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4年4月10日-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将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或拍照上传,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可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材料),且必须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者视为无效材料),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1.在“附加材料”位置,按照系统说明上传以下材料:
(1)所在中学开具的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2,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户主页,与之相应的考生本人和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2.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报名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所有申请表页(须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完整上传所有页面)。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公示。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审核结果和我校审核情况确定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二)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于5月底前通过报名平台公布,并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按规定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审核通过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其他考核。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按照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见附件1)。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160。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三)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附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共享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西北工业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我校“筑梦计划”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类)为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海洋工程类、材料类、机械类、力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技术、生态学、建筑学等。
我校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各省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9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北工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4.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5.考生本人手写8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筑梦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类)。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类一致,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5.我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相关政策有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筑梦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在新生报到时可乘坐“爱心直通车”(资助、车费)、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小额无息借款),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期间除可申请数十种奖学金外,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吴亚军等专项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真正使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各位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8493708。
七、所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总体要求,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学校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择优录取。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份确定的为准)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完成。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不少于200人,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材料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用考生本人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4月25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点击进入“报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高校专项”,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中的成绩应包含高中期间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近3次月考(模考)成绩;申请表的个人陈述中应包含思想品德、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内容;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的户籍页或监护人(孤儿)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注: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需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校详尽公示。
1.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24〕2号文件要求,在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报名考生户籍、学籍等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对其进行材料审查,按报名无效处理;
2.审查及资格认定: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特殊事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
3.公示:学校将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查询。公示无异议者可参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与录取。
五、录取办法
1.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志愿填报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
3.录取时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择优录取,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4.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5.对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源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投档的批次;
7.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5日。
2.各省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并公示:5月20日前。
3.学校完成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5月31日前。
1.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与录取名单等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考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浙江大学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我校2024年自强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2024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25日。
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须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4年5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1.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学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 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
| 工科试验班 | 须选考物理、化学 | 理工类 |
| 行星科学 | ||
| 核工程类 | ||
| 化学类 | ||
| 材料类 | ||
| 生物科学类 |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1、考生于2024年4月8日至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提交。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及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报名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基本条件的审核结果,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考生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
4、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200分,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将于高考后、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我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5、我校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资格生,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1、“自强计划”资格生须在高校专项批次填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
(1)“自强计划”资格生分A/B两档,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12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50分,即予录取。
(2)“自强计划”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15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60分,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在“自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4年“自强计划”测试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2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分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分省招生计划参照资格审核入选资格考生比例分配。最终招生专业(类)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专业(类)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报。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科目为准。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所有页);
2.西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由学籍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考生生源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投档考生中,如上线生源不足,根据各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就读地点为北碚校区。
进档入选资格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一)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工作。
(二)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办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单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入选资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367777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招生计划:150名。招生省份及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
招生对象为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身体健康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确定。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学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4月5-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生成《报名申请表》。
2.上传报名申请表:打印《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视作无效),并经中学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上传成绩单:考生须将学籍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三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4.上传其他材料: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上传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档案及选考科目。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报名申请表》每页均须签字盖章,考生上传的各项申请材料务必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统一选择为“高校专项计划”。最终专业志愿以考生在各省填报志愿时所填专业及顺序为准。
1.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在志愿填报期间,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3.在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实行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的考生中,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不含小数点部分)同分情况按照普通类同分原则排序和录取,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1.重庆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023-65106714,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
4.对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5.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简章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cq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附件:重庆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附件
重庆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
| 招生专业(类) | 非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改革省市选科要求 | 安徽 | 福建 | 甘肃 | 广东 | 广西 | 贵州 | 河北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辽宁 | 内蒙古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西藏 | 新疆 | 云南 | 浙江 | 重庆 | |
| 科目
范围一 |
科目
范围二 |
||||||||||||||||||||||||||
| 安全工程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3 | 1 | 4 | 1 | 5 | ||||||||||||||||||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2 | 1 | 2 | 1 | 2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3 | 1 | 4 | 1 | 5 | ||||||||||||||||||
| 化学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1 | 1 | 2 | 1 | 3 | ||||||||||||||||||
| 智能采矿工程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1 | 1 | 2 | 1 | 3 | ||||||||||||||||||
| 建筑类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5 | 3 | 3 | 2 | 2 | 3 | 3 | 2 | 5 | 1 | 1 | 3 | 3 | 1 | 3 | 1 | 1 | 3 | ||||||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1 | 1 | 1 | 1 | 2 | ||||||||||||||||||
| 冶金工程 | 理工 | 物理 | 化学 | 1 | 1 | 1 | 2 | 1 | 3 |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历史 | 不限 | 3 | 2 | 3 | 1 | 3 | 3 | 3 | 2 | 4 | 3 | 1 | 4 | ||||||||||||
注: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科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选科要求。
②录取时,根据实际投档情况可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专项计划招生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
注意: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我校在所在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实施区域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报名材料及要求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高中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学籍证明:本人连续三年所在县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须加盖高中公章);
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个人陈述、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定并公示入选信息。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作为我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的备查材料。
(一)资格审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专业。
(三)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大类招生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监察室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三)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把有关事实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班等类似活动。
(二)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023-67258830(传真)
(三)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如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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