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w360高复,回京,高一至高三应届全日制选拔通知
★京籍高考复读生,应届回京生,京籍高一至高三应届JD生,可办理学籍; 非京籍高一至高三应届JD生。
★招生班级:鸿志班、笃学班、翰林班
★招生对象
京籍全日制:高复生,京籍回京应届,高一至高高三应届JD生,可解决应届生学籍
非京籍全日制:外地高一至高二应届借读生
★目 标:北大清华等985,211院校
★师 资:海淀高中校长,教学管理,特邀海淀高考团队授课。
★上课地址
海淀校区:走读全日制为主
昌平校区:全封闭住宿军事化管理。
★咨询电话:400-6168-182 010-62526900
8月17日,国家民委政策法规研究司有关负责人解释了少数民族考生实行普惠性加分政策,分析了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的教育资源已经相对均衡的省份取消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种情况,有的省区将加分范围调整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地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三种情况,有的省份取消了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加分范围缩小为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种情况,有的省份按照区域加分,区域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无论是汉族考生还是少数民族考生都有加分。另外,即便还保留有加分政策的地区,加分分值也大幅减少了。
关于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分为两个层面来分析,第一,是全面对所有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在新高考改革的背景下,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调节高考公平,高考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而高考加分政策一直以来饱受争议。高考加分政策,分为全国性加分和地方性加分政策,多项加分政策不累计,取最高加分项目。在高考录取期间,各高校的政策不同,有的是一加到底,但有的高校在投档时不接受地方性加分政策。大多数高校认可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裸分来排队,即不认可任何加分。
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从1950年就开始了,其雏形是“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意味全国性高考加分中个别项目实施了70多年了。
截止到目前,各地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种类繁多,有的地区多达数十项。从2014年开始,取消高考加分政策陆续出台。到2017年的时候,取消高考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政策。而到了2018年,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全面取消。以北京市为例,除了全国性加分政策外,地方加分政策仅保留5项。
第二,关于民族加分政策的调整,是我从2020年个别省份的招生政策零星信息分析出来的。2020年,安徽省公布的高考加分政策表明,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省属高校招生。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以往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安徽省取消地方加分政策和全国性项目非同小可,余音绕梁。
2020年,天津涉及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条文显示,从2023年起,市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本市高校录取时高考总分加5分投档。
从近期国家民委对高考民族加分政策的分析来看,安徽和天津并不是孤立的现象,我总结为民族加分政策分为取消、范围缩小、加分分值减少。这种调整应该是全局性的。
但并不能简单认为是全面取消民族高考加分,而是部分教育均衡地区会逐步取消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从这次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范围调整来分析,总基调并不是取消,而是更为精准,从而更加保证了高考录取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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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加分项目包括: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具体为:烈士子女(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10分)。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还有部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包括: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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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明确了2022年我区高考加分政策。
据了解,两类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两类考生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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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高考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对照顾对象名单进行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公示信息要保留至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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